今年,天津市已经提出贫困的精神病患者在医疗费报销和住院门槛费等方面可享受优惠待遇,在此基础上,一些特殊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还可以得到相应的生活及医疗补助。严重肇事肇祸的救助对象,由市安康医院负责免费强制收治。在院治疗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核拨医疗费和生活补助。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精神疾病患者(以下简称“三无精神疾病患者”),由市安宁医院负责免费集中收治;在院治疗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核拨医疗费和生活补助。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由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疗养院负责免费集中收治。在院治疗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900元标准,核拨医疗费和生活补助。其他救助对象可在本市医保定点精神卫生机构就医,由于医疗费用负担沉重造成生活贫困的,由区县残联负责医疗救助,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生活救助。
精神病患者如何申请救助
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和“三无精神疾病患者”,由收治医院在收治当月向患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核实其身份,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备案。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疗养院集中收治的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由市民政部门审核确认,报市财政部门备案。其他救助对象,由其家属凭确诊医院出具的精神疾病诊断书、医药费开支单据,以及低保证、医疗救助卡或家庭收入证明(患者有工作单位的,还需由单位开具生活贫困证明)等,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或乡镇政府民政助理提出救助申请,审核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和残联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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