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孩子的死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马良说,在怀孕前和怀孕期间医生给他们夫妻都做了详细的检查,他们身体都很健康,孩子怎么一出生就患上了多种严重的疾病,协和医院的医生也说不清楚。
马良开始查阅很多的书籍,想想自己的生活环境,除了在妻子怀孕前就开始折腾的噪声问题外应该再无其他。
2005年12月31日,崇文区法院一审做出判决,承认楼下泵房的噪声对马良家的影响及噪声超标问题属实,判令开发商对水泵噪声污染进行处理,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赔偿马良噪声损害费2000元。
而此时马良妻子已经怀孕5个月了。“我觉得法院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那时我爱人怀孕5个月了,如果考虑到对她的影响,就不应该这样判。我打这个官司不是为了钱,但水泵噪声超标在丰台的案子业主就获赔了10万元。同样的官司怎么差别这样大?而且法院判决后,开发商只简单地做了隔音处理,根本没有效果,然后就不管了,噪声的污染继续存在,我不服!”
对崇文区法院判决不服的马良2006年1月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06年8月,马良又将孩子的死以刑事案件单独起诉到了法院,但法院说孩子的死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所以不予考虑。
2006年12月,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马良在当年1月提起的上诉作出了判决,判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马良噪声损害费1.68万元,驳回其他上诉。
各方声音
开发商希望能与业主一起商谈把问题解决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现已更名为“国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商。负责对外宣传的武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你没有去过你不知道,他们家噪声不高,过去高过,但现在刚20多分贝。”当记者告诉他前几天刚亲自去体验过后他说:“马良一直不在家,你不可能进去。”当记者告诉他,为接受采访马良曾经回来过并带记者去过他们家时,武先生说:“开发商检测的噪声没有超标,业主自己检测的噪声超标。按国家规定噪声最高可达70分贝呢,30、50分贝不算什么。”
据他介绍,从上个月开始,这件事由开发商接管了,过去一直都由物业公司管,因为物业公司无论是从物力还是财力上,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如果改造需要几百万。现在开发商接管了就是想解决这个问题。
武先生说:“过去一直归物业公司管,也做过简单的修理和维护,但是基本没有什么效果,杜绝噪声根本做不到。现在开发商把这件事接管下来,就是想大家坐下来一起协商着把这个问题解决。他们也正在想改造或把它移走,但是如果改造不好,移到哪里、怎么移、放在什么位置比较合适,这都是我们在考虑的问题。”
“比如马良吧,我们想自己改造他都不让,必须要求有资质的单位来改造他才同意。而且现在他很抵触我们,根本不和我们谈,和我们的关系比较僵,以前这个同志还比较主动找我们商量,可是自从孩子死后,他就拒绝和我们协商,不过我们也能理解。现在我们想到他们家里去检测他都不让,其他业主也抵触我们,也不让检测。现在我们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和业主们好好地坐下来,平静地商谈,大家一起想办法把问题解决掉。希望业主们能给个机会。”
设计师表示设计不存在问题
为富贵园做设计的北京市三磊设计有限公司的设计工程师汪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设计不存在问题,各种设计都是经过各部门严格审批的,并当场出示了审查合格报告。同时他表示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他们也提出了改进意见,也出了方案,预算在几百万,但开发商方面后来就没下文了。
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标准》规定,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锅炉、变压器及其他有噪声震动源等设备用房,如受条件限制不得不设置时,也要设置建筑防火、建筑隔声及遵守相关规范的规定。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条件许可宜将噪声源设计在地下,但不宜毗邻主体建筑和主体建筑下,如不能避免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震、隔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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