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4月18日7时45分左右,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滑落事故,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下落至就位处2-3米时,突然滑落,钢水撒出,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房屋,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2名操作工轻伤。目前,事故现场已处理完毕,有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32条鲜活的生命,化作32缕青烟在人间蒸发了,32条冤魂被凝聚在冰冷的钢铁里……安全!安全!安全!昨天矿难!今天钢水包脱落!明天是什么?为国家创造价值的一线工人还有安全吗?
虽然暂时尚不知晓事故的原因,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肯定有漏洞。笔者曾了解过一些钢铁企业的生产与安全状况。有些企业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千方百计甚至超常地控制成本。比如,为了省钱,过去一个月一次的钢包耳轴探伤现在也不做了,工友们工作时尽量远离钢包,害怕出事。据了解,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为国有转制的民营企业,证照齐全。证明齐全只能表明生产合法,替代不了安全。那么,在生产与安全之间,是否存在着重效益忽视安全的问题呢?真不知有关方面和相关责任人将如何面对这破碎了的32个家庭?
安全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而且,安全生产要重视过程甚于结果。每次事故发生后,都引发一场追悔的慨叹,可时间久了,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安全生产上,又是空喊口号,搞形式主义的检查,然后,又时不时地有恶性事故发生,如此循环往复,使安全生产陷入了怪圈。清河特钢恶性事故发生后,媒体把笔头和镜头对准了有关领导如何亲临现场指挥,组织处理事故,并提出一些态度坚决的要求。这些都非常必要,但更必要的是,能否真正的吸取教训,亡羊补牢,把安全生产的措施、责任落实得更细、更具体、更到位。
笔者强烈要求严惩事故责任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官员的责任。同时,对不幸遇难的32名工人兄弟的后事提一个不成熟的建议:我是学铸造的,我知道钢水铸造前的温度是1500度以上,钢水发生事故,瞬间人就蒸发了。建议把融化了32名工人的钢铁保留下来,搬到铁岭市一个安静有水的地方,建一座小纪念园,安慰在剧热中痛苦死去的灵魂,同时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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