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张家口市的15岁男孩刘国,深夜持刀片抢劫他人财物。日前,该男孩被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他的同伙孙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事发当日凌晨,18岁的孙河带着15岁的刘国,携带两把刀片和一把水果刀,窜至静海县一个广场,然后以借烟为名将从此路过的一男三女拦截。当孙河二人从包内拿出刀片准备行抢时,被截男子拔腿就跑,刘国见状持刀在后追赶。
因未追上被截男子,刘国返回原地与孙河一起抢劫未能逃脱的两名女子价值2700余元的财物。行抢后,当逃至一路口时,刘国被巡逻民警抓获。孙河逃到张家口后,被当地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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