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一则新闻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甘肃省兰州市的一男子于3月25日在香港尖沙嘴天星码头跳海溺毙,死因是明星刘德华未能满足该男子之女私下见面合影的要求,一气之下选择投海自尽,并留下遗书,希望刘德华能再见女儿一面。
我觉得追星没有错,每个人在自己的心目中,都有喜欢的明星、崇拜的偶像,这是正常的心理,但当追星追到破坏了一个人正常的成长轨道,追到父亲因此自杀至家破人亡的地步,就未免太超乎寻常,也就是不正常了,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
这一事件值得我们深刻反思,那些还在疯狂追星的粉丝们该警醒了,特别是父母们更应该警觉起来。事件中的这位女儿对明星的追逐,父母可以理解,也可以支持,但当女儿的行为超过了正常的界限,父母必须予以制止。然而,这位父亲不但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和女儿一样疯狂,失去了理智,做出了不正常的反应--以生命为代价,只为满足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愿望。我认为这位父亲的死一点价值也没有,是没有原则的父爱,同时也折射出了家庭教育的缺失。
我们常说,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不同的家庭背景、家庭结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教育会有不同的结果。当今社会发生这样的事,我感到可叹可悲。可叹的是,“女粉丝”作为年轻人,对人生的理解太不实际,胸无大志,盲目地崇拜,还一味地坚持;可悲的是,作为父亲--已经是68岁的人了,还那么幼稚,居然以死来帮助女儿达到那么一个可笑的、毫无意义的想法。
据说这位“女粉丝”在13年前就开始追星,试想,如果时间可以回到从前,当时她只有16岁,思想还没有完全成熟,她的父亲如果及时地引导女儿,告诉她明星并不神秘,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生活中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值得去追求、奋斗,引导她树立生活的自信心,消除心灵上的孤独感,摆脱自我、唯我和自私的怪思想,练就坚强的心理承受力和责任意识,懂得爱、珍惜爱并且能付出爱,这样使孩子就不至于产生一些出乎寻常的自私和偏见心理,导致不正常的、近乎疯狂的追星行为。如果这位父亲能早点清醒、理智,而不是一味纵容、溺爱,悲剧也许可以避免。
任何一个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所处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可他对社会现象的认知度还很低,这时父母就有责任进行引导和教育,除了物质生活上给他关爱以外,还要关心他的心理成长,经常进行平等沟通,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和谐的气氛下,向他讲述科学合理的观点和态度,对不合时宜的言行,要理智正面地评判,帮助孩子正确认识事物,辨别是非,把孩子的思想引导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我想,每个家庭都是社会的一个细胞,责任重大,作为家长需要用爱来教养自己的子女,但爱一定要有度,不能是“糊涂”的爱。不然就要承担“子不教,父之过”的“罪名”。(裙角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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