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 蒋春库):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目前,全市范围内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劳模家庭共有200户。截止4月底,已有40户劳模家庭享受了“双困”家庭租房补贴政策,还有160户劳模家庭没有申请,国土房管局提醒这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申请。
据了解,为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本市自去年5月1日起,将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租房补贴保障范围,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模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根据房管局统计,全市范围内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劳模家庭共有200户。一年以来,全市共计40户市劳模家庭通过申领租房补贴,使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因此,国土房管局提醒目前符合条件但还没有申请租房补贴的160户劳模家庭及时申请。
市国土房管局提醒:申请租房补贴请到市劳模协会开具《天津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身份证明》后,持该证明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租房补贴,各区县、街(乡、镇政府)及各级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积极协助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办理相关手续。
劳模家庭申请最低收入租房补贴的条件为:享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农业户口)、上年年收入低于2.8(含)万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此外,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标准上调20%,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分别调整为每月360元、325元、270元。调整后,市劳模家庭平均补贴额由320元上升到37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