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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06年该院共审理了69起交通肇事案,导致69人死亡,其中有41人是正常行走的行人。法官提醒人们,即便是正常行走,也要提防不测。
一天,男子陈亮酒后驾驶汽车行至北辰区一条公路时,将在路上行走的一名男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陈亮负事故全部责任。鉴于陈亮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法院判处其拘役。
据北辰区法院介绍,去年该院共审理交通肇事案69件。在这些案件中,被侵害的对象呈现出“三多”现象:一是死亡人数多。二是被害人以正常行走的行人居多。三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大,69起肇事案件共造成近900万元的经济损失。
法官说,这些案件的肇事人员大部分学历较低。在69名肇事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就有60人。肇事车辆以小客车和大货车居多。
法官提醒:
谈到如何减少交通肇事案件时,法官表示:首先应加强交通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对于行人来讲,即便是正常行走,也要有防备意识。其次,应严格规范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再有,应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漏检、报废车辆的上路行驶,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另外,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同时适当加大对交通肇事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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