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只是权力的行使者,法无授权即无权力,权力只能在授予的范围内自由裁量,因而权力是有限的。现代国家,没有边界的权力,必定是非法的权力。领导干部一定要明确权力的边界,即道德的边界、纪律的边界、法律的边界,每个边界都是禁区。笔者认为,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了解权力品质的人,人生才会更精彩。
现状:自觉寻找权力的边界
什么是权力的边界?“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权力就不得去做”。下面两个事件传递这样的信息,“寻找边界”已经不再是理论上的探讨,而是客观现实的迫切需要。
事件一:公开“权力清单”
去年7月,贵州省政府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以表格形式向全社会公布省发改委等首批18个省级执法部门25个执法主体的1269项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依据。这份“权力清单”,是贵州省政府第一次用省政府公告这一新的文种进行发布的。此前还有河北邯郸、石家庄,河南郑州等地曾有类似做法。
公开“权力清单”的意义在于,过去,政府更多关注的是权力的行使,如今则更多考虑在行使公共权力的同时,是否做到规范有序,是否超越了自己权力的底线和约束的边界。
事件二:卖淫嫖娼者被示众
去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警方展开了一场扫黄风暴。11月29日,百名卖淫嫖娼者被游街示众,警方公开读出他们的姓名及籍贯,然后宣布每人行政拘留15天。“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在建立法治社会的今天,这件事情的发生令人遗憾。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也就是说,执法者不能把被执法者当成“战利品”示众。“公处事件”从某个层面折射出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权力边界和行为逻辑的迷失。
沉思:权力的制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透露,去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为什么制度越来越健全,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而权力仍然被当成商品,锈蚀着一些官员的思想和灵魂?国外法学专家认为,导致一个国家腐败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体制问题;二是掌握权力者的主体素质问题。
多年战斗在查办职务犯罪的第一线,我认为腐败有三个要素,即腐败的动机、腐败的条件和公共资源。少数追逐权力的人把权力当成特殊商品,以权谋私,买官卖官,最典型的就是被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卖官案的“马德案”,共有260余名官员涉案。马德在担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将其执掌的市委大院变成了“乌纱帽批发部”,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
如果一个地方社会风气坏了,不仅政府的公信力下降,而且有相当一批干部可能在这种环境中腐化堕落。分析起来,少数领导干部从清廉走向腐败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政治立场不坚定。很多贪官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作了错误的判断。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等等,都曾认为我们党面临执政危机,于是利用职权大肆敛财。
二是价值观扭曲。价值观是一个人对经济、政治、道德、金钱等所持有的总的看法。正如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的忏悔:“人,一旦迷上权力,不要说信念,就连自己有时也迷失了……我的问题就是从贪权开始的。”
三是道德防线崩溃。细节是成功的保障,也是失败的源头,小节不保,必然失掉大节,许多高级领导干部都是先突破道德的边界,从行为操守不检点开始,进而突破法律的边界。
四是法律意识的淡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权力具有腐蚀性和扩张性,不了解权力的边界,不按权力的运行规则去做,就会像失轨的火车,脱缰的野马,必然付出惨痛的代价。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目标:权力有限,权力有效
权力有限,权力有效,这是权力制约的双重目标。
实现权力的有限性,就要明确各种权力的界限或边界。在人类历史上,为权力设定边界的基本方式是制定明确而具体的法律规则,即通过法律规则的方式把权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法律在向国家机构授予权力的同时,必须注重对权力边界的限定,即通过法律规则划定所授予的权力的范围。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偏重于向国家机构授予比较宽泛的权力,但在授权的同时却没有强调对于这些权力的限制。这样的立法实践,不利于促使当代中国的公共权力特别是国家权力成为有限的权力,也不利于实现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实现权力的有效性,要求官员必须恪守职责。在权力被滥用的同时,还存在另一种相反状态,即权力的软弱、无效与流失,以至于一些权力主体在相应的公共事务中无所作为,在一定程度上钝化、消解了公共权力,成为众多公共领域失序的重要根源,造成矿难、假货、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发生。
笔者强调权力和责任的辩证统一,即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权力的本质就是责任。因此,我们各级官员必须明确权力的边界,即道德的边界、纪律的边界、法律的边界,每个边界都是禁区。同时,还要恪守为官的操守,即忠诚和实事求是。国家管理学说有个重要观点,就是某些领导者可以粗暴,但是绝对不能说谎话。河南省三任交通厅厅长“前腐后继”,他们一个比一个口号喊得响亮,但最后都栽在钱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背离了忠诚——谎话成了时髦的遮羞布。治理腐败,就是要切断权力与金钱之间的联系纽带,正确处理法治、秩序和自由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崇尚法治,法治的本质精神在于有效地制约公共权力。我们追求秩序,秩序的精髓和核心在于行为的规范。我们向往自由,自由的前提是懂得自我约束。世界上从来没有不受约束的绝对权力和自由,即便是20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也认为,要维护自由,就必须实现法治,因为唯有法治才能保障自由。
权力必须有边界,这个边界就是遵章守纪,护法守法,自我约束,做到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干净,工作上勤奋,作风上严谨。明确这一点,是有效防治腐败的前提。作者:钟长鸣
(作者系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第三届“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党的十六大代表、四川省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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