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香港文汇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自由若放纵情色变色情》的评论。评论指出,连日来,香港《中大学生报》的“过火”内容成了社会大众经常讨论的话题。事缘《学生报》以“营造开阔讨论空间”为口号,在报中增加“情色版”,内容涉及乱伦、人兽交等题目,惹来社会各界的批评。学术上的正面讨论以反思社会上现存价值当然并无不可,不过以刻意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形式表达意见却绝不可取,事件正好让我们反思讨论自由的界限。
评论认为,对于创立情色版的意图,事件被传媒广泛报道后,学生报曾发表声明作解说表示“创设情色版的用意,在于批判现今社会单线、扭曲的情欲想象,营造开阔讨论性与欲望的空间”。不过,他们提出的讨论办法却是在“情色版”设性信箱及性故事,并“自称专家”为读者解答问题,而3月号的《学生报》中更变本加厉,发出意识露骨宣淫的问卷,涉及乱伦、性虐待等,完全违反社会道德底线,有中大学生直言,觉得《学生报》的做法是在哗众取宠,与他们宣称的意图背道而驰。
将复杂议题片面化
评论还指出,外人难以断言《学生报》创立情色版的意图。不过在这次事件上,令外界反应激烈却是学生过火的实际“行为”,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郑巧玲指出,即使学生报的意图正确,然客观效果还是引起那么多人的反感,反映《学生报》的思维犯上错误,将深入、复杂的议题片面化、单面化和表面化。学生报的版面以“情色”为名,明显是想藉此用以区分与“色情”之别,但是综观社会人士的反应,其目的明显没有达到。
“情色”比“色情”更堕落
专栏作家岑逸飞曾就“情色”与“色情”两者之间的分野作出了讨论。他指出,“情色”以情为主,以色为辅;“色情”以色为主,以情为辅,将“情”视作催化剂,而容许“色”的放纵,比“色”更堕落。学生报的情色小说、露骨问卷调查如“你喜欢在中大甚么地方造爱?”等,无论如何总只令人想到“色情”而非“情色”,更难以令人想到与讨论社会性别的关系。这种情况与“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又有何分别?
个人自由不应影响别人
大学是鼓励学生思考的地方,《学生报》的动机可能出于鼓励社会就性议题作自由思考,但是否自由便没有边界和底线呢?拿今年通过的禁烟条例为例,其理念在于个人吸烟的自由不应影响到别人,《学生报》是每期印刷万份的刊物,对象是对性有不同观念、价值的大学生,甚至青少年中心亦有派发,影响范围广泛,事实上现时已有不少中大学生、校友对情色版内容感到不安,《学生报》是否仍应理直气壮谈论其“自由”呢?
将个人品味强加于大众
《学生报》是中大校内具代表性的刊物,运作费用出于各学生的口袋。当情色版高举“言论自由”、“编辑自主”的旗帜,希望以敏感性内容,开阔性讨论的空间,同学及读者的意见是否也应该慎重考虑?如果中大学生并不愿意就性议题“开阔讨论空间”,《学生报》的做法是否一厢情愿?将一小撮学生编辑的性观念以学生报的形式刊出,又是否一个恰当的做法?
森美小仪事件的教训
评论最后指出,大学教育本为训练学生多元思维,在提倡开放式理性讨论的基础下,倡议讨论社会价值的议题本无不可,然若冠以言论之名又是否代表可以为所欲为?其实,因以讨论之名挑战道德底线惹起公愤事件早有先例。早前,DJ森美小仪在电台节目中便举办了“我最想非礼的香港女艺人”网上选举而引起轩然大波。当时森美亦声称举办选举目的是提醒女艺人要小心,强调选举无任何煽动成份。然在社会舆论讨伐之下,森美最终对公众作出了公开道歉。学生报事件中主角的思维与当初的森美可能是如出一辙,在早有前车可鉴的情况下,事件实在值得学生反思,自由讨论一旦为社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时,亦必需负上为社会带来负面风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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