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报”
15日,天津市警方发布涉及传销等经济犯罪新动态:本市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已呈现出隐蔽性强、欺诈性突出的特点,呈现出波及面广、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以免被犯罪分子蛊惑,误入歧途,造成损失,同时特别强调:“传销=陷阱”!
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不仅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还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破坏。一些不法分子将传销方式直接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给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为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传销=陷阱”,要认清传销的本质。传销组织者一旦网络构建成功,得到群众的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作为利息支付出去,给投资者的财产造成损失。由于传销面广,数额较大,受骗上当的群众往往是倾家荡产地投入,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因此,传销极易造成家庭不睦,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进而形成不稳定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