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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2004年-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
企业生产一线工人收入过低,城乡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超过了0.40的警戒线,且仍呈扩大趋势,导致社会经济领域出现内需不足、投资消费关系不协调、产业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社会治安问题增多。这,应该是国资委下令对国企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的大背景。
然而,仅仅调查国企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我以为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从纯粹的工资概念上说,根本不能反映国企职工的收入实况,更无法据此解决目前分配不公的问题。
比如,中国移动省级公司“一把手”,除拿上百万元年薪外,还有数额不相上下的期权,而且基本上年年能够兑现。即使是中层干部每年也有三四十万元进账。有的公司每人有两本银行存折,一本用于发工资,另一本是所谓“绩效收入”。在此次调查中,若将包括期权、绩效在内的收入列在基本工资之外,那怎能如实反映移动系统的超高工资情况?
再比如,像石油、金融、水电等行业,职工福利高得骇人:一方面住房水电气只象征性地收点钱;而另一方面,每人每月两三千元住房公积金统统由公家买单。如果不将垄断行业这些隐形收入纳入国企职工工资调查范围,由此得出的数据,和其他国企相比,又有多少可比性?
所以我认为,应该调查国企职工显形与隐形的整体收入,而不仅仅是那几个基本工资。否则,由下到上,兴师动众弄出来的调查报告,既不利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更不能作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参考。(文/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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