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是我国法定的第17个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对于所有健全人来说,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在工作中遇到涉及残疾人事务时,依照相关规定对残疾人进行帮扶。
57万残疾人需要社会关爱
根据最新完成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天津市共有各类残疾人5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47%。自1994年《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公布至今,本市颁布了一系列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这些都为残疾人权益的保障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规政策依据。
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定下目标
天津市为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已经制定了相关目标,到2010年,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政策法规体系,适时修订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重大案件。
解决特殊情况造成的生活难题
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中规定,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乡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司法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解决残疾人困难。
为残疾人便利全城无障碍
天津市将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要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大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力度;加大对已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推进社区和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各级残疾人服务设施要按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市和区县残联为残疾人配置无障碍专用车;推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收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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