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学从国企下岗到民企打工,老板发现他挺能干,不断给他派新的活,最近就又安排他到车间为包装箱打码编号,工资却一分不加。这位同学太实诚,干了好一阵子才告诉我。我对他说,你立马跟老板摊牌,不加工资就跳槽。后来,他与老板交涉,工资加了一倍。
自年初南京市宣布农民工可免费“打工资官司”以来,至今还没有一名农民工申请享受该项政策。相关负责人分析,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还不熟悉城市的劳动仲裁“涉欠案绿色通道”。不错,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这是一个因素,但更多的不是不熟悉程序,而是不愿意打官司。那么,为什么不到万不得已,劳动者在日常中遇到工资问题时往往更多的选择忍气吞声?
去年美国著名歌星迈克尔·杰克逊因拖欠他名下产业员工工资,在员工的投诉下,其经营的“梦幻岛”被加州当局关闭,加州劳资关系部宣布再给杰克逊24小时,如果逾期仍未支付拖欠工资和缴纳罚款,将对他提出诉讼。杰克逊赶紧支付工资,避免这场劳资官司再度升级。杰克逊因未支付职工赔偿保险,还需另外缴纳6.9万美元罚款,搞得杰克逊债台高筑,还得付出罚款,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为什么美国员工不怕老板是大腕明星,拖了工资立马告官,而我国的农民工连免费的官司都不愿打?难道真的是咱们工人有“肚量”,遇到利益被侵犯也“温良恭谦让”?不然,问题的实质在于保障劳动权益的法律制度是否做到了以人为本,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对职工工资等侵权类纠纷案的受理、查处、审判的效率是否到位,监管部门对引发纠纷后劳动者其他相关私权的保护是否有所安排。
近来政府调整职工工资的消息令人欣慰,但提高了职工工资标准关键要看能否兑现到位,而能否兑现到位关键看制度保障能否跟进。让劳动者免于对打工资官司的胆怯和畏惧,需要劳动和司法部门出台更多简捷方便的人性化举措,让打工资官司变得简单起来,方便起来,正常起来。同时,对职工与老板打官司之后容易引发的劳资纠纷,通过健全制度,预先进行防范。严格规定,除非劳动者自愿,任何用工单位不得在工资纠纷处理后两年内辞退原告或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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