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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到沈宝祥教授撰写的《我们远没有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文(刊于2007年3月12日《北京日报·理论周刊》)。文章认为,过去我们长期“误以为我国已经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提出的路线政策陷入了某种程度的空想。”其意就是我们还“没有进入”。接着又看到陈文通先生撰写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初级阶段”到底该怎样理解》一文(刊于2007年3月26日《北京日报·理论周刊》)该文也说,我国的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不属于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而只是它的预备阶段。”显然,该作者也否认我国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笔者不完全同意上述这些观点。
众所周知,列宁将马克思说的“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阶段。邓小平也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在这里,列宁以及邓小平所讲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其思想观点是一致的,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看成了社会主义阶段。
那么,问题出在那里?我认为,上面几位学者,混淆了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之间存在的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发展水平)。我认为,从质上看,我国“已经进入”了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但从量上看(发展水平)“尚未进入”马克思说的那种相对发达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这是因为在发展水平等方面,我国远远落后于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可见,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之间,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应从不同层面辩证地去理解。所谓“相同”就是马克思说的“第一阶段”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在质上应该是“相同”的。这一点从列宁以及邓小平的科学论断中可以清楚得看出来。所以,我们不能说我国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第一阶段”在质上根本不同;也不能简单地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但是,二者又有“不同”,“不同”就是在量上(发展水平)不相同,因为马克思说的“第一阶段”是脱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一种社会状态。而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身是在推翻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经济落后的穷国,其发展水平不能等同于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我国还长期(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发达的阶段,更不能与马克思说的那种相对发达阶段的“第一阶段”相等同。(文/金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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