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使不把贪污贿赂装入自己腰包,只要他在工作中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严重后果,这些人也有可能因渎职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记者昨天从本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反渎职侵权新闻发布会获得的最新消息。据了解,今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
会上,该院主管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渎职侵权案件相比贪污贿赂案件,查处难度更大,一般百姓对贪污贿赂案件痛恨不已,进而会积极举报,但是对于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贪污,但是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行为却往往熟视无睹。事实上,因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却远远大于贪污贿赂案件,而且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经常碰到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说情风盛行等难题,有的单位领导更是以“经验不足,交点学费”,致使渎职犯罪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有的同志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不理解,甚至为犯罪嫌疑人说情。为打击渎职侵权犯罪,今年检察机关将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徇私舞弊类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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