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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昨日下发200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从即日起由天津各大市属医疗机构成立医疗救护队、预备队和防疫队,根据自身专业特点配备急救必须的医疗仪器、器械、药品等,随时听候调遣。
从即日起本市卫生系统将组建医疗救护分队,随时听候调遣。属于第一梯队的医疗机构还将备好相应的应急人员,由当班医护人员承担以应对突发事件,各分队长将由医疗机构副院长或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担任。市急救中心将保证医疗救护用车,并根据市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统一指令调集车辆,做好伤员的转送等工作。同时,各医疗队将根据专业特点,配备急救必须的医疗仪器、器械、药品等,并根据需要不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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