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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广东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陈初文向媒体曝光了4起重大渎职侵权案件的详细资料,其中一起刑讯逼供案件和一起徇私舞弊案件都是首次公开。
会上通报,2005年以来,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2187件,立案678件736人,从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情况看,领导干部渎职侵权犯罪呈上升趋势,立案查办的736人中,县处级干部65人,厅局级干部5人。今年以来,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厅局级1人。
根据高检院的部署,今年的办案重点是集中查办危害司法公正、破坏土地资源和环境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案件一:刑讯逼供打死人作假证称其头撞茶几自杀
时间:2002年11月9日
案犯:
黄伟光,男,1975年1月13日出生,原系广东省化州市公安局属下化州市机动车辆技术管理服务中心(事业)干部;
李翰宇,男,1972年1月17日出生,原系广东省化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机动中队政治指导员。
2002年11月9日,广东省化州市公安局北岸派出所发生了一起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在审讯中死亡的案件,事情发生后,经过有关部门的多次调查核实,调查结论一致,即死者王维清是在审讯过程中,头撞茶几自杀身亡。
由于有关人员不断控告,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牵头对案件重新审查。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艰难取证,成功侦破了这起发生在多年前的民警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并集体作假证徇私枉法的案件。该案涉及民警近40人,主要责任人黄伟光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责任人也依法受到刑事、党纪、政纪处理。
经查明:2002年11月2日,被害人黄维清与同案人黄×虾(另案处理)因涉嫌诈骗被事主发现,事主在群众的协助下将二人抓获,移送派出所。同月4日,黄维清、黄×虾被刑事拘留,后一直羁押于北岸派出所羁留室。当日,被告人黄伟光、李翰宇被委派到北岸派出所协助办理此案。
同月9日晚上6时许,黄伟光、李翰宇与几名亲友在化州市新世纪酒店吃饭、喝酒后,回北岸派出所二楼民警办公室接班审讯黄维清。其间,为逼取黄维清的口供,黄伟光持警棍殴打王维清的背部。当晚8时许,李翰宇擅自离开该所。随后,黄伟光又用警棍击打、脚踩黄维清脚上的铁镣和踢打黄维清的头、胸、背和腿等部位以及将黄的头部撞向墙等手段,将黄打致倒地昏迷,黄被送化州市人民医院抢救,于同月14日死亡。
事情发生后,化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集体串供作假,统一口径说黄维清是头撞茶几自杀。
被告人黄伟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翰宇身为司法工作人员,见他人的犯罪行为未加以制止,未尽职守,又擅离岗位,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两被告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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