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时候学政治课,课本上告诉我们:旧社会资本家剥削工人,常用的有4种手段:延长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压低和克扣工资,大量使用童工和徒工。其实4种手段都属于同一种指导思想,那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压低劳动力成本,为此不惜使用任何不人道的手段。
从最近引起全国轰动的山西黑砖窑非法虐工事件当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当代黑窑主是如何使用这些残酷手段的:为了降低成本,他们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大批未成年的孩子(大量使用童工和徒工),在这些手脚并用、头发长得像野人一样的孩子中间,有的已经整整和外界隔绝了7年;他们早上5点开始上工,干到凌晨1点才让睡觉(延长劳动时间);还不让吃饱饭,一日三餐就是吃馒头、喝凉水,没有任何蔬菜,而且每顿饭必须在15分钟内吃完。更有甚者有的孩子被打手打成重伤,也不给医治,如不能自愈或伤情恶化,奄奄一息时黑心的工头和窑主就把被骗的雇工活活埋掉。
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些黑砖窑的苦力,大多是被拐骗来的,人贩子在这中间起了很大作用。这令我们想起了当年横渡大西洋,在非洲和美洲之间穿梭往来、贩运黑奴的奴隶贩子们。这些贩子们所贩卖的对象,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易于控制。所有此类的“包身工”现象,都有这样的特征,就是要求劳动力必须易于控制。印第安人奴隶、黑人奴隶、华工“猪仔”、旧上海的包身工,直至当今的黑窑工,都是如此。
这类现象之所以能在历史上一再出现,背后必然都有一条能牟取暴利的利润链条。当年黑奴贩子可以从每名黑奴身上获利10倍,现在每名人贩子拐卖一名黑工,可获利400至500元,虽然这个数字不大,但对于成本几近于零的情况,还是十分可观。人贩子在这条利润链上,还只是小人物,真正的大人物是窑主和包工头。窑主往往是当地一霸,他们把窑厂包给包工头,每出一万块砖,付给包工头360元,而这一万块砖拿到市场去卖,可得2000至3000元,又是将近10倍的利润。那包工头呢?如何从这360元里尽量扩大自己的利润空间?那就只有把工人的报酬压到零。
可喜的是,黑砖窑问题已经引起了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的广泛关注,山西、河南等省的政府机构、司法部门都已经行动起来,检查小砖窑、小煤矿等3702处,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51人,刑事拘留25人,行政拘留23人,其他治安处罚34人。
这令我们联想到当年林肯总统解放黑人奴隶。黑奴与黑窑工都是被欺骗或拐卖过来的,蓄奴者的种植园和黑砖窑,无疑都应该被“革”了“命”。但那段历史给我们还有另一种更深刻的启示:在解放被奴役者的同时,还要给被奴役者以出路,这才是彻底的解放。林肯总统在发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同时,还颁布了著名的《宅地法》,其中规定:凡年满21岁、未参加过非法叛乱的公民,在交纳10美元手续费后,都可以在西部获得160英亩的土地,连续耕种5年以上,就可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个法律从根本上切断了南方蓄奴主义者的后路,制止了蓄奴主义向西发展,为解放出来的黑人等新增劳动人口提供了出路。媒体报道中也说,在解救过程中也有几名被解救者中途“自行逃散”。他们逃散到哪去了?为什么要逃散?会不会再度成为“包身工”?黑砖窑关闭以后还会不会再开?会不会有新的童工被骗来?这又是一个类似“娜拉出走以后会怎样”的问题。解决这样的问题,远比关闭黑砖窑要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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