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0日至昨天,天津市各级交管部门在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动中,共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21万余人次,行政拘留违法者100人次。其中,仅车载电子警察平均每天就查处超速违法1800余起。
在整治行动中,交管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路中小学校门前和外环线、津围等主要公路及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多发路段增设值勤点位110处,最大限度提高了路面管控率;充分利用流动电子警察、车辆牌照识别系统、测速仪、公路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在全市主要公路及旅游线路设置测速点位78处,仅车载电子警察平均每天就查处超速违法1800余起;在14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逐车检查7人座以上客车载客人数和安全性能,依法从严查处载客超员并责令疲劳驾驶司机就地休息;在19时30分至22时的酒驾高发时段,以餐饮业集中区域和路段为重点整治酒驾违法;在主要村镇、集市出入口及村镇周边公路设268处点位,依法查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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