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为纪念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6月24日,天津举行了土地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分发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
据了解,土地日起源于1991年。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珍惜土地资源的意识,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土地是自然的产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目前,本市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主要包括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大力盘活存量土地等等。
在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本市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这一主题,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以图片展、宣传车等形式,开展解答群众疑问、解决百姓问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将深入地方乡镇、企业、厂矿、社区等基层单位,广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传播国土房管法律法规,传授科普知识,热情为基层服务,真心解决民生问题。
另悉,“全国土地日”当天,全市各区县还组织了不同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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