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滨海新区正加快编制《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出台后将确立滨海新区生态功能分区、环境容量与发展布局,统领滨海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目前《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这个《规划》是在全面调查滨海新区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综合分析新区优势与制约因素,根据新区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要素发展状况、特点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而制定的。
《规划》确立了滨海新区生态功能分区、环境容量与发展布局,从发展角度将新区划分为优先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地区,明确了生态区的建设重点为自然资源保护规划、生态产业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其中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包括建设污水处理厂、城市绿化、中水回用、脱硫减排项目等重要内容。对新区内环境容量大、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区域予以优先和重点开发,对自然环境好的湿地等自然资源则禁止开发。对好项目政府扶持,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则严格把关。对那些没有实现节能减排指标或环境保护做得不好的企业不准新批项目,必须“达标”后才能上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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