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始着手办理回津、进津的手续,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针对毕业生关注的有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2007年外地普通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落户手续从2007年7月2日(周一)起开始办理。办理落户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14:00-17:30。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毕业生要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证件才能办理落户手续。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拟落户回津的毕业生,以及已经签约外省市单位,但外省市不接收户籍、人事档案关系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在办理回津落户手续时,报到证的抬头要开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或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在外省市就业,但不能安置人事档案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可将人事档案邮寄回津。毕业生不能随身携带个人人事档案,避免造成丢失、破损,人事档案也不能随便邮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一定要通过邮政机要局邮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市体育中心对面)。邮编:300381 。
报到手续咨询电话:23018725 23018724 ,档案咨询电话:23018720 23018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