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残疾生可免予测试
积极锻炼者能获得加分
高中生、中专生、大学生成绩不足50分者按肄业处理
由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委、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妇联、今晚传媒集团《今晚报》主办,华夏医院协办的“关注华夏未来——‘天津市百万青少年阳光运动’暨‘增强青少年体质大行动’”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今后,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将记入个人档案,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才能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新《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另外,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的学生,可以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1、评价指标中400米(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得分不及格者;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各学校在实施新《标准》测试时要保障学生安全,要对场地、器材、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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