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前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72岁的沈大娘起诉称,她入住本市某养老院时,与养老院约定护理等级为全级。可是,她在养老院摔倒骨折后,养老院未采取任何措施,反而要求家属自带沈大娘去医治。最后,法院判决养老院承担责任。
这样的纠纷屡有发生。法院依法维护了老人的权益。可是,据了解,养老院本不愿接收这样的危重老人,因为责任大麻烦多,收费却不能太高。这样的判决,会造成这些有入院愿望的老人入院更难。
如果参加了类似意外伤害险,就可避免这种严重的对立。以“交通强制险”为例,过去,当事双方为解决交通事故各不相让,令交管部门伤透了脑筋。处理结果总难令当事双方满意。现在,虽然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事故也相应增多,这方面的矛盾却未见激化。因为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双方当事人心中比较坦然。可保险公司也并不吃亏,因为有极大的参保基数做保证,而相当多的参保人一生都不会吃保。自然,每个参保人要花一点钱,但这就和买彩票一样,总有发生事故的几率在那里,没有遇上应该庆幸。
过去早晨出门上学上班,遇上阴天总要带上雨具,但多数时候并未真正遇到雨。可是有了这个雨具让你心中踏实。那次在国外租车外出旅游,保险费与租车费一个价,但还是要买,因为如果出了意外,公司会及时派人赶到。这样一份踏实的心态,反而减少了事故发生的可能。现代保险事业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平日里点点滴滴从大家那里集聚来的财力,为少数人遭遇重大变故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这些人渡过难关。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刚刚起步,大家花钱买平安的意识有待提高。当然,保险服务更要改进,理赔服务要快捷方便周到;保费要足够公道透明,便于监督,让大家觉得自己的钱真正用来帮助了困难群众,而没有变成公司的商业利润。要通过真诚的服务,让大家树立这样的观念,我拿出的钱首先是我的安全保障;即使用在别的困难人身上,也有价值和意义。如此才可让更多的人自愿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