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绿色、节能试点工程建设启动,经专家评选后,确定20项工程为今年实施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
住宅工程11项,具体包括:双街新苑,碧玉家园,毛家峪村民住宅,静海清华瑞鑫小区,洪湖雅园,新春花苑三期,梅江畅水园,金茂广场,潮阳花园住宅小区,静海“时代家园”,四季花苑二期工程;公共建筑9项,具体包括:孟氏家庙,下河圈公园工程,天津北方国际水产物流中心,空港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综合办公楼工程,天津空港加工区国际医院、卫生防疫站及卫生监督所工程,天津亿鑫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厂房,美克出口加工区生活区太阳能洗浴工程,中智示范农场技术交流中心,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
市建委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绿色建筑试点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市建委在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检查指导,使这项工作真正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建设开发、设计等单位应认真组织绿色建筑方案咨询和论证,提高设计水平和科技含量,积极选用建设部和本市推广应用的绿色、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产业化和工程化水平,保证绿色建筑试点工程质量。
试点项目完成后,由市建委组织专家依据国家及本市的绿色建筑和民用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含节能等专项)示范工程”铭牌和证书。
据了解,今年本市绿色建筑试点项目给予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100万元,每个项目计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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