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天津市于今年4月8日公布实施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群众纷纷来电、来访,咨询了解有关执行“区片价”起始日期以及村镇征地补偿标准细则。为满足广大群众要求,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就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本市从何时开始实行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答:今年4月8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自《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之日起,本市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也就是说,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从2007年4月8日开始执行,4月8日以后,再对各村镇实施征地的,其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统一执行新标准。
4月8日以前,已依法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并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申报的建设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此外,《通知》对已经依法办理完建设用地审批的项目没有追溯力。
针对群众咨询中提到的2006年1月1日时点的具体意义,该负责人介绍,2006年1月1日为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技术测算基准时点,而不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起始时间。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概念及内涵?
答: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实质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包含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
三、征地区片价格如何划定?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精神,征地区片,是指一定范围内集体土地类别、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条件基本一致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的区域。此次征地区片价测算的基准时点为2006年1月1日,测算范围包括塘沽、汉沽、大港、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县等9区3县的农村集体土地,涉及154个乡镇,3837个行政村。本市征地区片及价格确定采用产值倍数法、征地案例比较法、基准地价倒算法、综合判定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各区县分别履行了公告、听证等程序,最终确定各区县的征地区片及价格。
四、各村镇具体征地区片价格是多少?
答:具体区片边界范围及价格可登陆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www.tjfdc.gov.cn)进行查询。
五、区片价有没有浮动幅度?
答:区片价是一个刚性的、能够直接引用的补偿标准,没有浮动幅度,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在征地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任意调整。
六、全市及各区县咨询电话?
答:广大群众咨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相关政策,可拨打全市及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电话。市国土房管局:23118827
1 东丽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84375683
2 西青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7910630
3 津南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88510026
4 北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6390649
5 塘沽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66897271
6 汉沽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5695386
7 大港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63220362
8 武清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82111250
9 宝坻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9249208
10 静海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8912040
11 宁河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69592165
12 蓟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9142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