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政坛上出现了一批个性官员。他们敢说敢干,锐意进取,或大胆整治官僚习气,或突破传统施政套路,开创了一种新局面。与那些说话表态瞻前顾后、模棱两可、哼哼哈哈、四平八稳的官员作风不同,他们大胆表露自已的观点看法,让人们精神为之一振。
这当中,人们经常提到的,有连年掀起“审计风暴”的铁面审计长李金华,有“说狠话”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有几次掀起“环保风暴”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以及“刚猛”的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书记吕日周,用“铁腕”手段推行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成都市新都区原区委书记李仲彬,以绵里藏针办法“起沉疴”的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区委书记宋亚平,等等。
人们对这些“敢于亮剑”彰显个性的官员,总的是肯定的。近来网上和一些报刊,都有对他们的喝采声。但同时,也有不同的争议。有人认为,“个性官员过多在使用强硬的行政手段来实现他们的施政目的,即所谓‘铁腕’执政,这是一种典型的人治行为,与社会的民主化、法治化的发展方向不一致。”
这就是说,赞扬这样的“人治”,会影响“法治”的推行。
我不以为然。毫无疑问,我们要依法治国,使国家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健康发展,人民的幸福安宁,都有赖法治,而不是人治。不过,也要看到,“法”也是要由“人”去执行的。“徒法不能以自行,盖有治法而无治人,有良法而无良吏,法亦徒然。”那些充满激情彰显个性的官员,只要他们的“铁腕”,是吻合法律法规和法律精神的,而不是相违背的,那么,这样的“人治”,非但不会影响“法治”,而且有助于法治的实现。毛泽东说过一句话: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因素。这里套用一下,能不能说:法律法规确定以后,敢于依法办事的官员就成了决定因素。
何况,我国目前法制尚不健全,有些领域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个性官员基于“以民为本”的理念,从实际出发,敢于冲破相沿成习的旧传统,采取新措施新方略,创造出一个新境界新天地,这不仅推进了工作,而且也可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潘岳为了遏止污染的发展,采取了强硬的“连坐”式的“区域限批”政策。他事后说,“法律依据缺失是我心里的痛处。‘限批’'之初,常被质问‘你们有什么法律根据’,虽然《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提及,但是以法律方式确定起来的文件确实还不够。”“说狠话”的李毅中,在其怒斥和谴责的话语里,也不免流露出对制度缺失的无奈。因而,在实现法制化的过程中,那些吻合法制精神的人治措施,最后将会上升为制度,推进法制的发展完善。
因此,尽管要依法治国,不能指望人治,“总统是靠不住的”;但是,好总统与差总统的作用,还是差别很大的。封建社会中的清官、贪官,实行的都是人治,其阶级本质也是一样的,但是,人们总是憎恨贪官,怀念清官,就因为两者比较,清官的人治对老百姓较有好处。基于此,对具有人治色彩的个性官员个性施政,还是应当喝采的。
当然,个性官员的个性施政,其个性应扎根于“以民为本”的思想土壤之中,以不违背法律法规为前提,而不是为了突出自我的造作和作秀,胡作非为。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在强制拆迁中,说过一句很“个性”的话:“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样的“个性”,是“恶劣的个性”,与我们要张扬的敢说敢干敢于亮剑的官员个性,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不可不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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