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7月11日的《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民文先生从银行自动取款机(ATM机)上取款竟有百元假币。找银行理论,银行拒不认账,咨询律师,律师也无可奈何。一百元是小事,可这项“法律空白”谁来填补?
无论谁碰上这种情况,银行都不可能认账。一是银行自己确实不会往ATM机里放置假钞;二是储户在发现假钞的时候,往往都是早已离开ATM自动取款机以后,说不清了。最后的结果就只能是谁碰上谁倒霉。
可这种“谁碰上谁倒霉”的逻辑,明显不合理,损害了广大储户的利益。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的确是一个两难问题。虽然这在法律上还是个盲点,需要从法律程序上做进一步的界定。但为了避免储户可能出现的损失,银行必须先于法律之前行动起来。银行业人士也承认,在两种情况下ATM机可能会出现假钞。一种情况是ATM机的程序没有得到及时升级,它的鉴别能力跟不上造假技术的升级,既能存假币,也能取假币。第二种可能是,银行本身的操作流程存在漏洞,可能有的操作不严密,给银行内部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既然存在安全隐患,那就谁也不能保证从ATM机里出来的一张假钞也没有。既然存在这种可能性,那银行方面就需要研究对策,不能把由目前盲点生成的“可能性”全由储户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