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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有关编导泡制“纸馅包子”假新闻,现已成为今年新闻媒体的重大丑闻事件,其在海内外的恶劣影响,已经有点“直追”山西黑砖窑丑闻事件了。现在,直接责任人訾某已被警方拘留,北京电视台亦已道歉,但是,这件丑闻不能就此划上句号。
新闻媒体负有社会的與论监督责任,它们发表的有关揭露问题的报道,常常直接牵涉到对事件性质的认定和对当事人的处理,必须慎之又慎,尤其绝不能违反真实性这条铁律。而既然媒体有了监督别人之话语权,那么,社会对它也有监督之权。所以,新闻媒体若出了丑闻,就必须要有当事人被处理,要有相关负责人出来承担责任。
山西黑砖窑事件出来后,媒体上发表了一些文章,大都指责当地政府监管不力,要求当地党政领导辞职的呼声很高。但是,媒体自己却往往像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出了丑闻后从不见有关领导主动辞职或被免职,例如央视在节目中曾贬抑战斗英雄董存瑞,就没见哪位领导出来担责辞职的。
此次北京电视台出丑闻,领导也不能辞其咎。一是訾某究竟是个什么人?我们知道,从事媒体工作需要一定资质,出去采访需使用新发的记者证。而现在北京电视台却说,訾某仅是个“临时人员”,这“临时人员”是什么概念?是临时工还是雇用的短工?是从火车站招来的打工农民还是社会闲散人员?他究竟持不持记者证?北京电视台咋能允许“临时人员”出去代表电视台采访、又在台内的发稿权?我们要问:北京电视台现在还有多少此类不是记者的“临时人员”在采访?丑闻出来以后,这些“临时人员”(或假记者)被清理过没有?二是这条假新闻,实际上并不是訾某一个人所为,据7月19日《新闻晨报》透露,这亇“选题”早在抛出假新闻一周之前就在栏目组内部申报并讨论通过,相关负责领导(制片人)是知情者、批准者。而就常理来说,假如真发生了“纸馅包子”,其事并不复杂,亦不须卧底侦察、私访(相信“当事者”也不会有什么惹不起的“背景”),实际上当天就可以予以揭露,何须要等到一周之后?所以,我怀疑这条“策划性”社会新闻,是否有相关负责人亦知情或一起参与了策划?
“纸馅包子”丑闻,宣告了所谓“策划性新闻”理论合理性的破产,它告诉我们,“新闻必须完全真实”的底线,是绝对不能突破的,作为媒体从业者,如果不具备这一基本素质,就不是合格的记者,应当离岗培训。遗憾的是,北京电视台这位“临时人员”不懂新闻要真实的基本道理,但该电视台怎么就聘用了呢?堂堂首都电视台居然聘用“临时人员”外出采访充任记者,难道北京电视台就不了解中宣部、中央新闻出版署对记者素质的要求?这不是明知故犯吗?北京电视台用人如此混乱,电视台有关领导咋就不出来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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