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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动态援助长效机制
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严控夫妻双方同时失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新措施,在天津建立动态援助长效机制,对零就业家庭做到“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到今年年底力争实现无零就业家庭。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尽量避免裁减家庭成员中已经有失业人员的职工,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失业。
据介绍,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全部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请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
劳动保障部门的新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针对零就业家庭特点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通过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实行相关补贴,安置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扶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开发适用性强的创业项目,指导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扶持兴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推广适合家庭手工加工的项目,引导零就业家庭成员灵活就业;组织劳务输出项目,组织零就业家庭成员转移就业。将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零就业家庭成员。
依托基层平台
强化就业服务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摸清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底数,建立就业援助目标责任制度,将援助落实到人。及时为援助对象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和“一对一”服务。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街道社区平台联系,搜集和提供适合零就业家庭的空岗信息。对特别困难、经街道社区认定的重点对象,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给予强化服务和托底安置。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
失业保险与就业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低保、失业保险和最低工资之间的政策衔接,形成鼓励和吸引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积极主动就业的激励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探索低保人员就业后其待遇在一定时期内合理延续的办法,保证就业后的困难人员总体收入水平和待遇不降低。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人员,组织他们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就业服务。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将他们组织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等就业准备当中。
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
援助长效机制
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失业调控,尽量避免裁减家庭成员中已经有失业人员的职工,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失业,从源头上控制零就业家庭的产生。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将对零就业家庭建立基本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登记,制定援助预案,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确保其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就业。对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将帮助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其就业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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