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风起云涌,很多人希望一夜暴富,一个个“股神”、“大师”应运而生,而他们不过是牛市中一些泡沫。“带头大哥777”被批捕,给一些急功近利的股民们以警示——
“带头大哥”神话破灭
在社会中引起广泛关注的“带头大哥777”案近日又有最新进展。“带头大哥”王秀杰在7月初被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刑事拘留后,7月24日,被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以散户救世主出现
2007年的中国股票市场风起云涌,这让许多人仿佛都看到了一夜发财的希望,此时一个自称“带头大哥777”的神秘人物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带头大哥777”因其开放的荐股博客点击数超过3000万次,因而号称“中国第一博”。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带头大哥”,是一个近于对股市有着超人天赋的人,按照他的说法“做别的什么都赔钱,就做股票有感觉”。
“带头大哥”曾表示,如今自己已经有些厌倦了炒股赚钱的生活,但希望把自己的经验、分析和判断与大家分享。此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带头大哥777”的博客里的第一句话,都是“今日大盘和我预测的完全一样”。或许正是凭着类似这样的话,“带头大哥777”越来越得到广大散户的信任,而他也越来越乐于以“散户”救世主的形象出现。
对于为什么要叫“带头大哥777”,他解释说:“这个名字更好一点,起码可以做一个散户的指路人吧,或者是带领散户赚钱,对抗机构。‘777’是我比较喜欢的,按我们的发音就是‘起起起’。”
也是在那个时候,“带头大哥777”留下了许多张狂的声音,他声称,在“北京还有一个高手,还有我师傅,所以我排行全国第三。”又表示:“对大盘判断我不是全国最好,但对资金流向我是最好的。”
其在自己博客上自称叫王晓,1972年出生于长春市一个高级干部家庭,中专毕业后在一个月刊任职;1992年去上海,进入万国证券,先后做过大户管理员、操作员、分析师、操盘手和主操盘手等。
然而警方调查发现,“带头大哥777”真名为王秀杰,并非如他所称出自高级干部家庭。他自今年2月以来,开始在网上设QQ群传授股票经验,因其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因此许多人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QQ群。股民缴费最少的每人每年3000元,最多的竟达3万多元。经查明,“带头大哥777”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多为不实之词。但知情人士透露,“带头大哥”出生在一个普通市民的家庭。其也非1992年入市,而是于1995年开立股东账户入市。
王晓还声称,他与号称“证券教父”、原万国证券掌门人管金生离奇邂逅,并在万国拜师,最终成为操盘手。但一位此前一直在万国证券、现仍在申银万国证券任职的资深证券人士告诉媒体说,如果“带头大哥777”真的曾经在老万国证券工作过,那么按他所说的年纪,“3·27”国债事件时,其还只是一个新手,万国根本不可能对其委以操盘重任。而且老万国证券的很多人,在此之前根本没有听说过他。
大哥荐股害人不浅
“带头大哥777”出现在人们面前是在2006年5月10日,那时,中国的股市正处于死水微澜之中,在历史的最低点徘徊不前。但不久之后,井喷般的行情开始出现,“带头大哥”兴奋地表示这跟他预测的完全一样。其实,对于证券市场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中国股市大量非流通股存在的结构性难题正在破题,股市复苏是迟早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带头大哥777”的先知先觉,还是吸引了众多人们关注的目光。而“带头大哥777”也乐于讲述自己的一段传奇般的经历,来吸引更多的注意。
调查发现,“带头大哥777”实际上还组建了一个专业团队进行运作,在其博客成为“中国第一博”后,这个团队组建网站、吸纳会员,同时进行宣传。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司法部门调查,主要的敛财途径是利用QQ群、博客和个人网站,通过加盟会员的形式向广大网友收取会员费,并按照缴纳会费的不同,分“钻石”、“白金”等不同会员等级。只有加为会员后,“带头大哥777”才会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带头大哥”共计建立的会员QQ群70多个,收取会员费总计超过1300万元。
有媒体报道说,一位QQ名为股海老鲨鱼的股民,认为“带头大哥”“心黑嘴黑”专设套。“6月21日推荐600895,并扬言作为上海地产的龙头企业起码应该定位在25元以上,可接下来就是连跌。6月22日推荐600881,推荐价格起码能到34元~42元之间,结果还是一个‘遭’字。”股海老鲨鱼说,从“带头大哥777”博客的点击率看,如果有三分之一的人相信他说的话,并且每人买一手,就足以占据他推荐的股票次日总成交量的大部分,这样的股票不涨都难!到第三天这些散户没足够的资金买进了,只有等跌。“带头大哥”推荐的股票次交易日都是高开的。第三天都是低开低走,不被套牢才怪。
而另一位网友称,5月25日收盘后,“带头大哥”告诉群友一只股票,说此股有内幕消息,现在不到10元的价格,三个月内会涨到40元,要求群友卖掉其他股票全仓买入。5月28日开盘后,大部分人都追高买进。可是随后这只股票一路下跌,基本上没有反弹。“带头大哥”被迫出来解释,只是说他和此股的庄家签有协议,帮庄家锁仓,有券商做担保,如果股价下跌券商会用滞压在庄家那里的股票赔偿他的损失。
此案具有示范意义
尽管有关部门对“带头大哥777”采取了法律行动,但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兼具私人性与公共性的博客中传播股市投资资讯,监管部门如何有效监管仍是一个待解的难题,谁也不能肯定带头大哥会不会是最后一个。
一位法律界的人士表示,此案的判决将会为类似的案件提供一个蓝本,让大家清楚此类案件判罚的尺度和标本。检察机关已经做出批捕的决定,受害股民应该尽早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应的受害证据,股民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不会直接受理受害者的起诉的,而应是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交费股民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获得赔偿,但听信虚假信息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获得赔偿。”
专家认为,博客一方面是属于个人的私人空间,但它又是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博主的观点可以影响到观看博客的人,每炒股博客希望自己的观点能影响到他人投资判断,尽管不是为了实际的经济效益,但却起到了炫耀的目的,在客观上起到了“带头”影响别人投资行为的效果。一旦有些人发现这种效果后就会加以利用并进行牟利也就构成了非法经营,但是在取证上还有比较大的困难,证据要足以说明博客具有明确的盈利指向。(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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