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报道过有着全国“敬老孝亲楷模”称号的市民赵永华夫妇,赡养10多位老人并开通全市首个“家庭扶老帮办热线”,帮助孤寡老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新闻已经家喻户晓。赵永华夫妇的孝行感动了很多市民。
近日,赵永华前往红桥区公证处,想与自己照料的年过8旬的闫宝林老人办理“无偿赡养”公证时,却遭遇了难题。公证处人员表示,赵永华与闫宝林老人没有任何法定关系,不能称之为赡养,他们不能违规为其办理公证。
老人无力承担“全托”养老费
闫宝林老人家住河北区,今年81岁了,他的妻子早逝,没有儿女、没有房产、没有存款,仅有的就是每月570元的退休金。自觉年老体衰后,闫宝林老人住进了养老院,退休金基本够交纳入住养老院的费用。
可从去年开始,老人的身体每况愈下,生活渐渐不能自理,然而,按照养老院的收费标准,“全托”的老人月收费需要900元到1000元,老人根本担负不起,为此,老人终日忧心忡忡。
义务赡养成了“儿子儿媳”
正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前来养老院照顾其他老人的赵永华,便将自己心中的苦闷和盘托出,赵永华得知老人的情况后,当即决定要帮助老人。赵永华回家和妻子商量后,便将闫宝林老人接回自己家中进行照顾。
然而,由于赵永华夫妻经常要外出照顾其他老人,不能留下老人独自在家,不得已,他们将老人送到了本市另外一家养老院,养老院也很同情老人的遭遇,为他减免了部分费用。而赵永华夫妇则承担了其余的费用和老人的医药费等,就这样,他们夫妻成了闫宝林老人的“儿子儿媳”。
与老人进行“赡养”公证
虽然如此,但是闫宝林老人仍不放心,他担心有一天赵永华夫妻不再管他。了解到老人的担忧后,为消除老人的疑虑,给他吃一颗“定心丸”,同时也约束自己的行为,赵永华决定和闫宝林老人进行“无偿赡养”公证,由他担负闫宝林老人生前的一切,包括吃、穿、住、医疗等,并承诺为老人养老送终。
“赡养”公证遭遇尴尬
然而,当赵永华和闫宝林老人来到红桥区公证处进行“无偿赡养”公证时,却被公证员告知由于他和老人无任何血缘关系,也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以不能称之为“赡养”,只能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
无奈,赵永华只得与没有分文财产的闫宝林老人办理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即赵永华在老人生前尽照顾义务,待他去世后,老人的遗产全部归赵永华所有。“这个协议公证得有些戏剧性,因为老人根本没有任何财产,看来想要‘赡养’与自己毫无关系的老人,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赵永华自嘲地说。
吴大爷
公证后我就有儿子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老人目前入住的养老院,见到了81岁的闫宝林大爷,老人因病早已不能说话了。
另外一位被赵永华照顾的75岁的吴章琨大爷跟记者拉起了家常。他说:“以前,虽然永华两口子把我们照顾得挺好,但说实话,我这心里总不踏实,岁数一天比一天大了,说不准哪天就起不来了,万一他们不管我了,我怎么办呢?要是能公证,我这心里就踏实了,从今以后,我就有儿子了。”
赵永华
公证是为了消除老人顾虑
面对各方的质疑,赵永华说:“有人认为,我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何必要绕个弯子进行公证呢?其实,我只是想消除这些老人的顾虑,同时也约束自己的行为,将赡养老人坚持到底,仅此而已。”
有关部门
无法定关系不能赡养
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天津市公证处的张留群主任。张留群认为,赵永华抚养与其毫无关系的老人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情,只要双方都属自愿,其实是没有必要进行公证的。针对两位老人没有任何财产,与赵永华又没有法律上的血缘或拟制血缘关系的现实,如果双方希望通过公证这个法律途径来约束彼此的行为,可以通过协商,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至于赡养公证,张留群表示:“赡养是存在于有血缘或拟制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的,陌生人之间不存在赡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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