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朱虹 孙娜):日前,天津机场边检部门查获2007年第一批从韩国被遣返人员。
7月20日上午,张贵庄出入境边检站证检一队正在为由韩国首尔飞来的OZ327次航班旅客办理入境手续。1号检查通道走来两名持用“回国证明”的中国藉旅客翁某和余某,检查员商警官看到两人神情憔悴,情绪低落,便详细询问他们为什么持回国证明回国,从哪里出国的。在检查员的询问下,他们表现十分紧张,不能自如应答,检查员遂将其移交进一步审查。
经查两人均为福建福清人,为达到出国打工目的,在“蛇头”安排下分别于2006年2月和8月,从东北某市乘坐小渔船再转乘货轮偷渡前往韩国。赴韩后分别付给“蛇头”10余万元人民币,此后一直非法滞留韩国打工。今年6月被韩国警方抓获,7月20日二人入境时被查获。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该站对翁贻生、余国清二人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此案处理完毕后,已将有关案情反馈至福州出入境管理处,该处将对翁、余二人做3年内禁止出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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