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享财政贴息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经济有困难的学子申请助学贷款有了更多的选择。近日,天津银行和华安保险公司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在本市首推新模式商业助学贷款。新推的商业助学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不同,这种贷款不享受财政贴息,在校期间和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均由借款学生自己负担,因此不受国家发放比例限制,也不受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只需提供一名担保人即可。
据悉,只要属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成功的学子都可以申请商业助学贷款。申请该种贷款的学生不仅要归还银行的相关贷款,还要按时交纳保费。保险费可由学生每年交付给保险公司,也可作为贷款本金的一部分,由银行通过贷款方式提供。申请“就学贷款保证保险”的费率是6.38%。以年贷款6000元为例,学生在4年中分4次共获得24000元贷款,其中年保费为407.22元。借款学生最迟可在大学毕业后两年内的任意一个月份开始还款,最长还贷年限可长达10年。
为简化学生办理贷款的手续,针对借款学生多、学生审核成本高、贷款集中的特点,人行天津分行于去年修订完善了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的贷款办法规定,贷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由原先按年度发放调整为一次申请、一次发放的模式。这部分贷款统一划至学校专用账户,由学校统一管理,按年度使用。这部分资金的利息支出由学校承担,不增加财政支出。办法还将原来要求借款学生同时提供民政部门的经济困难证明和低保证明调整为只需提供一项证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其原先所借的助学贷款相应顺延,利息由财政负担。
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向所在高校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高校管理部门初审资料合格后提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查、审批合格后,与高校管理部门和借款学生面签借款合同,同时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还款确认书。经办银行一次性发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贷款,并根据借款学生的委托,一次性将学费、住宿费贷款划入其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经办银行分期发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所需生活费贷款,并将借款学生生活费贷款按学年分期划入借款学生在经办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读报帮助】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五)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提供的材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书;(二)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借款的证明);(三)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
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
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满足高校学生的助学贷款需求。
《通知》指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需要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推进。当前,在贯彻落实好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使民办、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