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炉的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济南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政府为帮助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难题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数高收入单位为职工谋取福利的工具。——《东方早报》
相差600倍不是公积金的错
住房公积金制度最终的目的是让所有的人买得起房子,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可这有一个前提,就是社会分配收入要公平合理。如果收入分配悬殊,一些人收入过低,恐怕再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无法圆他们的买房梦。
所以,面对着公积金相差600倍,只有在缩小收入差距上去解决。当前,一些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是其他单位职工的几百倍,就是因为收入畸形的高。而这种畸形的高往往是因为垄断形成的。只有破除垄断,引进竞争,迫使他们减低利润来吸引更多的顾客维持发展,那么收入才不会畸形的高。如果不从收入差距上解决,只在公积金上想办法,无疑是缘木求鱼,公积金缴存差距过大不可能真正得到解决。(江苏肖华)
饕餮盛宴还是解渴之梅
当我们看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婴儿”成长为“问题少年”,谁也不会因为看到满脸的青春痘就判定其染了梅毒,当务之急是:一要限制垄断企业、行业的缴纳行为,不能只看比例而不顾及绝对数字;二是对超过法定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的,决不能仅以征税了之;三是为中低收入者激活公积金中的休眠基金,住房贷款理应向普通工薪者倾斜;四是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独立政策,不能仅仅随央行利率一味上调。住房公积金,既不能是富有者的饕餮盛宴,也不能是饥渴者的解渴之梅,它应该是一碗踏实的米饭,盛给需要的人民。(江苏邓海建)
“公平品质”不应失守
公积金制度俨然成为垄断行业和高收入群体的“避税港湾”和“第二工资”。6389元对11元的制度性撕裂,以一种天壤之别的方式见证了贫弱者的有心无力、富贵者的翻云覆雨。责任到底在谁?该怪罪高收入行业利欲熏心吗?显然不行,充其量他们只是在钻制度空子,对之倾泻口水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还遮蔽了真正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其所带来的打击是普遍、连续而致命的。重要的是,我们的制度是否具有不可摧折的公平品质?对此的监管是否奠基于公正的磐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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