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牌,强制拆除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市综合执法局今起联合各区综合执法部门开始强制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牌匾。
据了解,市政府于今年6月发布了关于对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通告,目前自拆期限已过,市综合执法局今起联合各区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执法程序对所有违法广告牌匾进行强拆,其中包括凡未经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准予,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或设置期满未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虽经行政许可准予,但未按行政许可内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通告发布前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凡不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技术规范的,或因历史原因未明确设置期限但已设置满2年以上的,均应按照要求予以规范或拆除,逾期未规范或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利用固定线路运营的公交车辆设置的车体广告,按照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予以规范,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体广告,凡已设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改正。此次专项治理范围还包括中心城区154条主干道路、快速路、17条放射线、外环线、高速公路、国道(天津段)及其两侧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本市16片重点繁华地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地区、海河综合开发改造规划区域、风貌建筑保护区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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