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反映有关家庭暴力问题的影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让一般人对家庭暴力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家庭暴力事件同样屡见不鲜,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发生的特定时间、环境,使得在处理此类事件的过程中,难度一直很大。记者了解到,本市最新修订的《天津市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对打击家庭暴力做出了新规定,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及时出警。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今后再有家庭暴力的发生,受害方可直接拨打110报警,要求警方直接介入。这条规定的出台,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昨天,记者就警方介入家庭暴力案件进行了深入探访。
新法规助阵打击家庭暴力
在过去,由于家庭暴力观念在我国引入较晚,造成了反家庭暴力的法规条目分散,缺乏惩戒措施;此外,在我国大部分人的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事件属于私事的观念普遍存在;在过去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中,对家庭暴力行为的举证、认定、处罚都存在一定难度。所以以前在查办家庭暴力案件时,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将其或归入一般婚姻、家庭纠纷,或归入伤害案件。无法真正认定并且介入此类事件。昨天,公安南开分局八里台派出所一名社区民警如是说。这名社区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学习有关警方可以介入家庭暴力事件的一些文件,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细则指导实施。但对于对家庭暴力事件的出警,派出所却一直在受理。他说,受理后也基本上以调解为核心。
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对于防止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作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明确公安部门应当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及时出警;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制止,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司法行政、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受侵害者的请求,依法为受侵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必要的救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参与对家庭暴力的调解,并可以根据受侵害者的请求,出具相关证明或者提供帮助。法规最新规定,将成为打击家庭暴力的有力保障。
110专门设立家庭暴力报警台
对于如何更好地处置家庭暴力事件,本市警方一直也在做着有效的探索。本市河北区妇联与公安河北分局就联合成立了本市首个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这意味着警方将对家庭暴力行为依法进行干预。
这个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设在河北区“110”指挥中心,在该区范围内发生的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手段、方式伤害和摧残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方或当事人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并在由派出所民警、街道妇代会主任、街道司法助理员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民事纠纷调解室里进行调解,使家庭暴力案件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林萍(化名)因家庭琐事经常遭到丈夫的殴打,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林萍拨打了110报警。接到报警,津京公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对这起家庭暴力进行了阻止。后经派出所调解,征求林萍本人意见后,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考虑到她的丈夫系初犯,经派出所研究,决定不追究其夫的刑事责任。自从家庭暴力“110”报警台在河北区成立后,家庭暴力事件较成立前有了明显的下降,从以往的60余起下降到了目前的10余起。
昨天,公安河北分局有关负责人称,人民警察是社区的管理者,承担着社区的稳定与祥和的任务;其次,人民警察是正义的化身,对于欺凌弱小、侵犯妇女和家庭暴力问题,是必须要干预制止的;第三随着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人民警察的职责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移,服务于民,让人民满意,这其中当然包括妇女的问题。目前公安河北分局,以110接处警为龙头,以“两访一考”为保障,实施反家庭暴力。在110接处警中,对家庭暴力案件实行优先接警、优先救助、优先处理。对接报的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分局指挥中心指令派出所及时出警制止,并及时做好查证。对受害妇女要求提供保护的,对施暴方予以强制约束,或无偿将受害妇女送至其认为安全的地方,防止暴力演化升级。对轻微施暴者进行训诫教育和法制教育,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置,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其到有关部门投诉解决。
联合调解可及时化解内部矛盾
关于反家庭暴力,本市警方除了对家庭暴力直接介入以外,还就一些轻微的家庭纠纷,实施调解提前介入,预防发展升级为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日前,本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就联合组成调解工作室,在家庭邻里间发生纠纷时,出面调解予以全面处理解决问题。这一新型联合调解工作室将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由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根据街乡镇司法所建立情况,统一选派公安民警进驻联合调解工作室,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办公,共同调解家庭和邻里等纠纷。
昨天,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称,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看似小事,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缓解,往往会引发新的更大的矛盾,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特别是一些家庭纠纷,极有可能升级为家庭暴力。如果及时疏导、化解,便可以避免一些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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