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开始,天津市海洋气象台首次通过天津海岸电台每天两次向环渤海区域内作业船只及相关单位发布水温、海浪、风力风向等气象预报,发布时间为8:30和16:30,遇到有灾害性或危险天气时,还将随时以“电传”方式发布紧急预警信号。
此次发布海洋气象预报,是在天津成立海洋气象台之后首次通过电台向区域内正式发布预报信息,只要具备接收装置的船只和海上作业相关单位都可以收到预报信息,作业人员可根据最新的海洋气象预报调整工作安排,并及时规避海上气象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