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一批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复核裁定,上述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黄宪东今年41岁,辽宁省海城县人,捕前系本市某安防公司巡逻员。去年5月7日晚,黄宪东与朋友在饭馆吃饭,其间黄宪东打电话叫来女子郭某。饭后,黄宪东将郭某带到大港区其租住处留宿,当晚二人发生性关系。翌日清晨,黄宪东与郭某因言语不和,恼怒之下,黄宪东猛掐郭某的颈部,又用电线勒颈,致郭某机械性窒息死亡。5月10日21时许,黄宪东将装尸体的纺织袋拖至租住处的楼门口准备抛尸时,因编织袋子破裂,尸体外露,黄宪东弃尸逃逸。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辽宁省将黄宪东抓获归案。法院经两审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宪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生于1986年的女青年刘娜是山东省人,无业。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娜与被害人郭某系同居关系,二人共同居住在本市河西区。2005年7月间,刘娜以男性身份在网上聊天时与罪犯周燕(女,已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相识,后于2006年2月28日邀周燕从广东省惠州市来津相见,周燕来津后住在刘娜与郭某的同居处。后郭某发现刘娜与周燕关系不正常,即对二人进行斥责,为此,刘娜、周燕对郭不满并预谋将其杀死。同年4月2日中午,刘娜、周燕共同购买了安眠药,碾成面后放入西红柿汤中让郭某喝,因郭感觉味道苦涩将汤倒掉而未逞。而后,刘娜、周燕按事先商议,又假借与郭某玩游戏的方式实施杀人,先由刘娜用棉被将郭某的头部蒙住,刘再暗示周燕用水果刀捅刺郭的腹部,郭某被捅后挣扎,刘娜又将郭推至窗前,并指使周燕用砖头击打郭的头部,当郭某呼喊反抗时,刘娜又用砖头、铁腿凳子砸郭的头部。将郭某打倒在地后,刘娜从厨房取来菜刀,猛砍郭的头部、颈部,用水果刀刺捅郭的颈部,致郭某当场死亡。刘娜、周燕作案后潜逃至广东惠州市。同年4月7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二罪犯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娜上述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1岁的栗致彬原系山东省农民,后来津暂住河西区小海地。去年6月12日21时许,栗致彬在河西区某处替女友摆摊卖烟时,因结账问题与前来买烟的被害人王某、陈某发生争执。其间,栗致彬从烟摊棚子内的床底下取出砍刀,朝被害人王某、陈某猛砍,砍中王某颈部一刀,致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砍伤陈某左右手和面部。栗致彬行凶后弃刀逃逸,当日即被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栗致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