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天津市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名额分配的通知》。经天津市政府和北京奥组委批准,本市85名火炬护跑手将采用通过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选拔。选拔工作将在本市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高职学院中实施,面向在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其中在校大学生的名额是54名,青年教师的名额是31名。
本市选拔火炬护跑手的具体条件包括:1.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2.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3.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突出贡献,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4.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5.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6.年龄在17周岁以上;7.能在2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8.能跟得上身体素质最好的火炬手;9.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
市教委明确,本市入选的火炬护跑手还必须遵守《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守则》,包括:护跑手必须签署北京奥组委提供的护跑手申请表和承诺函,并服从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的指挥;护跑手必须有在不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完成规定传递距离的能力;护跑手必须统一身着由北京奥组委提供的奥运会护跑手制服,除了修改衣服尺寸,不得对制服做任何样式的改变或添加任何形象元素;护跑手在传递过程中不得佩戴任何非指定的饰品或扮装成某种形象;护跑手必须服从传递路段的安排,在传递活动时按时抵达指定地点,并承担往返的交通费用;护跑手在进入和离开火炬接力活动场地时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对个人安全和财产负责;护跑手在火炬接力期间同意无偿接受摄影、拍照等记录方式,并用以宣传和推广火炬接力和奥林匹克运动;护跑手不得穿戴任何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标识;当护跑手参与火炬接力受伤或生病时,将得到救治服务,但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在护跑手严重违规的情况下,北京奥组委有权取消其护跑手资格等。
天津市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名额分配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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