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6日起,天津市又新增33家生育保险住院联网定点医院,参保职工可就近选择就医。目前,本市生育保险住院联网医院已达49家,覆盖全市生育保险协议定点医院七成以上。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新增的33家生育保险住院联网定点医院包括:南开区妇幼保健院、河北区妇幼保健院、河北区妇产科医院、河西区柳林医院、东丽医院、东丽区妇幼保健院、第一中心(滨海)医院、津南区妇幼保健院、津南区咸水沽医院、西青区永红医院、西青区中医医院、北辰医院、北辰区小淀医院、北辰区第二医院、北辰区中医医院、塘沽区妇幼保健院、渤海石油职工医院、天津市港口医院、天津市永久医院、汉沽区中医医院、汉沽区医院、大港油田职工总医院、大港医院、大港区妇幼保健院、武清区妇幼保健院、武清区河西务医院、武清区人民医院、武清区中医医院、静海县妇幼保健院、静海县城关乡卫生院、静海县医院、宁河县医院、宁河县芦台医院。
已经实现生育保险住院联网的16家定点医院有:天津市天和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天津市传染病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天津市河西区妇产科医院、天津市华兴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天津市黄河医院、天津市红桥医院、天津市河东区赤峰医院、天津市红桥区妇幼保健院、天津市西青医院。
社保中心提醒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只需携带本人医保卡、医保证、相关生育保险登记表等,即可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住院就医登记;出院时,除按规定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外,住院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省去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再回单位报销的环节。
针对部分参保人员对生育分娩住院的就医流程还不太清楚的情况,社保中心将生育分娩住院就医流程提供给广大参保女职工:
妊娠登记: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首先需要办妊娠登记手续。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本市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1、医保证原件和复印件;2、《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化验单;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妊娠登记。
住院就医:等到参保人员分娩住院时,只需携带本人医保卡、医保证、妊娠登记表、生育服务证即可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住院就医登记。
出院结算:出院时,除按规定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外,住院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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