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团伙专门用秘鲁币在长途汽车上诈骗乘客,行骗不成便变骗为抢。一次行骗中,乘客里正好有一名公安干警,几人的骗局被当场揭穿,恼羞成怒的他们竟用匕首和铁棍将民警殴伤。日前,该团伙6名成员被以抢劫罪和诈骗罪分别判处16年至9年有期徒刑。
该团伙6人中仅有的女性是现年34岁的李某某,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团伙成员丁某、王某和王某某均是李某某的同乡,其他两名团伙成员是本市蓟县人赵某和塘沽区人李某。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8月27日上午10时许,丁某、王某、李某、赵某和李某某在205国道登上一辆由大港区开往静海县的中巴车,车行至新房子村附近时,5人用秘鲁币冒充德国马克,以换钱为名向车上乘客行骗。当时,车上的乘客中正好有一名大港分局的民警,名叫袁强,袁强见此情景当即揭穿5人的骗局并亮明身份,准备对5人实施抓捕。就在此时,5人中的4人亮出匕首、铁棍,对袁强进行围殴,导致袁强头部受伤3处、腿部被捅伤两处。5人逃下中巴车后,被同伙王某某驾车接走。后经鉴定,袁强伤情分别为轻伤和轻微伤。案发后第4天,6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归案后,6人供述了此前分别在秦皇岛、昌黎及抚宁区间的长途汽车上,多次实施诈骗、抢劫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和诈骗罪。据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0元,以诈骗罪对其判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6000元。其他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两罪并罚,执行16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处以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