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将精神麻醉药物注射到橘子、香蕉或饮料中,诱骗被害人食用,致被害人昏睡并劫取财物,作案数起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昨(9)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刘超、魏鹏于2006年3月7日在山西省一家网吧,劫取被害人张林手机一部及现金100元。后经被害人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当天他在网吧玩,吃了一个不认识的男子给的橘子后就昏了,等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的手机和100多元钱都没了。经辨认魏鹏就是给自己吃橘子并致使自己昏睡,随后又抢走其手机及现金的人。
其后,几名被告人于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之间,使用同样的手段又先后作案数起,抢劫、盗窃被害人的手机、现金等财物。
公安机关将几名被告人抓获后,在刘超身上搜出了没有标签的白色药瓶和橘子;从魏鹏身上收缴到了药片一瓶和注射器一支;从李阳处收缴了白色无标签药瓶一个,经检测其中都含有麻醉药物的成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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