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委托张伟为他的两个外地朋友办理天津户口,而张伟收取费用9万元后不知去向。无奈之下,高明将张伟告上法庭。受理该案后,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果断冻结了张伟的银行存款,使该案具备了执行条件。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张伟归还高明人民币9万元。
确定开庭日期之后,法官依法公告传唤张伟到庭应诉,但开庭时张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最终法官只得缺席审理了此案。法官在查明事实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仔细研究后,对该案做出判决。法官认为,张伟以能帮助高明的朋友办理入津户口为由,收取高明9万元。但张伟收到该款后,并未按照约定为高明办理户籍问题。因此,张伟应将该款返还给高明。
法官同时也表示,户籍登记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履行正常的程序。高明听信张伟“承诺”,将9万元交予张伟,这显然欠妥。张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应诉,自动放弃答辩和抗辩权利,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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