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绘枪支零部件图纸,购买制造枪支所用器材,委托机械加工厂加工枪支零部件,随后在家中将零部件组装成枪支贩卖牟利。日前,涉案男子翁某被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买枪人张某被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翁某,男,无业,曾因招摇撞骗和盗窃两次获刑,2004年年末刑满释放。被告人张某,男,无业,同样劣迹累累,2005年1月才刑满释放。
经查,去年2月至10月间,翁某在河东区的家中自绘枪支零部件图纸,随后购买制造枪支用的器材。带着图纸和器材,翁某找到一机械加工厂加工零部件,随后将加工好的零部件带回家中组装枪支。
去年10月26日上午11时许,翁某在自己的住处,将“自行研制”的一支双筒猎枪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购枪回家的途中,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翁某随后落网。经鉴定,翁某自制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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