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在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实施犯罪时策划之周密,分工之明确,都呈现出“成人化”的特征。记者另经了解得知,目前在本市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均呈现“成人化”特征。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现象值得引起足够重视。
案例直击: 16岁女孩策划抢劫
2006年11月17日,16岁的女孩小月和比她大两岁的小云,向成年男子黄宁提议“下小月同学王伟的手机”。后来,小云又纠集了与她同龄的男孩小龙。4个人仔细进行了预谋,并做出具体分工。
当日下午4时许,小月按事先约定,以吃饭为名将王伟约至南开区一个小区。当晚5时许,黄宁、小龙随小月、小云一起来到约定地点附近。之后,小龙、黄宁在附近一个网吧等候,而小月和小云到约定地点与王伟会面,然后3人一起到附近餐厅吃饭。与王伟用餐期间,小云还偷偷地为黄宁等人指认了王伟。
黄宁见过王伟后,打电话要求小月、小云立即离开王伟以便下手,小云、小月“领命”辞别王伟。当王伟走出餐厅后,黄宁和小龙尾随其来到一个路口附近,然后由小龙拨打王伟的电话,诱使其拿出手机。就在王伟接听电话的时候,黄宁走上前去对王伟说:“有人雇我来打你。”然后便朝王伟的肚子连捣几拳,并将王伟的手机抢走。
南开区法院昨天审理此案时,本案公诉人表示,涉案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进行了周密策划,在实施约人、联络、认人、劫财时都有明确分工和密切合作,他们犯罪手段与一般未成年人偶然犯罪的有很大不同,希望法官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官说法:帮孩子树立理想
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专门审理未成人犯罪的王捷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本市法院审理的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成人化趋势”。所谓成人化,是指被告人虽然年幼,但其犯罪手段却非常成熟,在实施犯罪时通常会进行周密策划和具体分工。
王法官表示,上面的案例告诉人们,孩子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是很重要的,一个有理想的孩子是不会轻易做出违法之事的。然而,很多未成年人还处于“懵懂”时期,这就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方面帮助孩子“立志”,并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涉案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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