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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窃同居一室“好友”的身份证、银行卡,后冒名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待三天后到银行取款。便衣民警在银行门前设伏,当场擒获窃贼。
8月23日12时许,公安北辰分局天穆派出所接孙某报警,称当日早晨,他离开暂住处外出办事,中午回到住处后发现物品被盗,便到附近银行用以前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查询,发现银行卡已被他人在和平区营口道附近一家银行挂失。民警分析,按银行规定银行储蓄卡在客户办理挂失手续3天后,可凭身份证提取存款,窃贼可能在3天后到银行取款,于是派民警在银行门前“守株待兔”。8月27日9时许,一20多岁的男子出现在银行,被盗事主孙某发现此人竟是同居一室的“好友”高某。待高某拿出孙某的身份证取款时,被设伏民警擒获。经审讯,高某交代,8月23日上午,他见孙某外出办事,趁机盗窃孙某放在暂住处裤子口袋里的300元和身份证、银行卡。高某见隔壁房间无人,房门未锁,又潜入室内盗窃200元。之后高某携带行李逃窜到和平区营口道附近一家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手续,待3天后取款。目前,高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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