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赵东辉,被控为了向多家医院推销公司的医疗器械,大肆向这些医院的院长、科室主任等18人行贿,数额高达160余万元。昨天(8月31日),丰台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赵东辉有期徒刑1年半,其所在单位被判处单位行贿罪,被判罚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间,赵东辉为了推销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呼吸机、手术室吊塔、麻醉机、手术床、监护仪等价值1200余万元的医疗器械,以公司的名义先后独自或伙同秦某数次向本市10家大中型医院的院长、科室主任等18人行贿,行贿数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总数额共计160余万元。
赵东辉曾供述,他负责公司在北京的销售业务,客户就是本市的各家医院。赵东辉说,和医院“打好交道”的秘诀就是让关键人物吃回扣,回扣比例是产品价格的5%到10%。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为了影响国有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人,而以支付回扣的方式进行行贿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赵东辉作为该单位行贿的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亦应受到处罚。因其主动自首,法院对被告人赵东辉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赵东辉显然对能得到法院的从轻判罚表示满意,当问他是否要提出上诉时,赵东辉表示还要跟律师商量后再考虑。
据了解,18家医院受贿领导做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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