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日)上午,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73名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上了北京朝阳法院的公告栏。这是北京市法院在申请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首次以公告方式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据悉,如果经法院“督促”,被申请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朝阳法院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并依法进行惩处。
记者了解到,此次朝阳法院共选取了100起纠纷样本,经过该院几天来的督促工作,已有27起案件的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今天,朝阳法院首次以在法院公告栏及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对剩余73起纠纷中的被申请人进行公开“督促”。
根据朝阳法院发布的督促履行公告,这些被申请人被要求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法院立案庭主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朝阳法院将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据悉,这100起纠纷涉案金额总计2000余万元,主要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被申请人包括个人及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北京远洋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中有两起纠纷判决生效已近一年的时间。从被申请人的工作情况或经营状况上看,大多应具有履行能力。
记者了解到,如果被申请人在督促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了义务,被申请人将免于缴纳执行费用。而对于经督促后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申请人,朝阳法院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惩处,包括上限罚款、司法拘留、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等,严重的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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