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9月5日晚上警方成功处置了一起企图在加油站内制造爆炸的恶性案件。
9月5日18时40分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乌兰察布街与昭乌达路交汇的十字路口东南角的加油站内有一名男子声称自己驾驶的出租车内有爆炸装置。
接警后,呼和浩特市公安、交警、消防、武警部门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坐在出租车内,情绪很激动。为了安全起见,民警立即封闭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并且对现场周围实施了交通管制。警方通过知情人了解到,当日18时30分许,该男子驾驶出租车进入加油站,声称自己不想活了,在车上安装了爆炸装置,让工作人员不要动。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10报了警。
民警们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喊话,犯罪嫌疑人无动于衷。按照现场指挥员的安排,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刑警二中队中队长吴洪涛开始与犯罪嫌疑人对话。对话中,犯罪嫌疑人要求见妻子和小舅子,吴洪涛机智地要求他必须从车上下来爬在地上,才能答应他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意。随后,犯罪嫌疑人从车上下来爬在了地上,吴洪涛与大学东路派出所所长王秋臻立即扑上去将其制服。
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今年37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在某银行工作。据他交待,他与开出租车的妻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事发当晚,喝了两天酒的他又与妻子吵了一架,于是,他决定制造一起事件给妻子看,证明自己是一个敢做敢为的人。随后,他拿上家里的电话线,开上妻子的出租车来到加油站,将电话线的一端插入车体的油箱,右手握住另一端,准备随时用车上的点烟器引爆……(文/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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